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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快讯

江苏卫计委主任:建议老年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
江苏消费网 (2015-03-06)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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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少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现象频发。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卫计委主任王咏红建议,大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为老年人营造健康生活氛围。

 

【现象】养老机构不能解决医保问题,许多患病老人赖在医院不走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江苏60岁以上老人已接近1500万人,有近70%的老人需要得到经常性的医疗服务。2013年,全省65岁以上老人就诊占总数的33%。可以说,养老的压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老人对医疗护理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王咏红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提供的床位有限,缺少专业医护人员。有的配备无医疗资质的简单医疗室,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有的即使能依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但医疗护理与生活饮食护理割裂,无法完全满足长期护理和医疗护理的要求。“在老年护理保障上也存在制度上的空缺,养老机构不能解决医保问题,而许多老年人又需要依赖医院照料,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现象频发,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

另外,医护人员和专业院校毕业生选择进入养老机构工作的很少,导致现有养老护理人员存在“两大三低”现象,即养老服务从业者年龄偏大、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学历低、技能低,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

 

【建议】符合条件的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优先纳入医保定点

王咏红认为,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出台细化政策措施,鼓励社会投资,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并将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当降低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申办门槛,在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医疗机构兴建、运营养老床位,并在政策上给予政府补贴。对医养融合机构的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政府予以补贴。在民营医养融合机构的经营初期,以补贴、优惠贷款等方式,减轻医养融合机构土地购买和租赁的负担。

人社部门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准入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政府主导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将老年护理的传统式家庭责任逐步过渡到社会责任,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肖姗 张璐 冯珂)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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