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查出产品外包装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海王生物旗下两款减肥类保健食品被责令召回,并依法处罚、下架停售。
国家食药总局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食药总局根据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投诉举报等情况,组成20个检查组,分赴15个省市18个地区,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11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 对228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对3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暗访。
其中,专项抽检的228批次样品中有21批次产品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符,其中14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与批准内容中申请人中文名称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产品名称与批准内容不一致,1批次样品标示保质期与批准内容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保健功能与批准内容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使用方法及食用量等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
在专项检查中,食药总局从福州海王辰星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杨桥中路分店和杭州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梅花店抽取的两款减肥药,即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旋肉碱逸韵软胶囊和逸韵软胶囊,其外包装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
海王生物2012年年报显示,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尹振茂)
(证券时报 尹振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