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讯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被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对违反规定继续销售和使用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知同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有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不合格药品的召回工作。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第一批检验主要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胶囊铬含量超过国家药典限量标准。涉嫌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9家药企是: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沈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