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要求,市药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内容主要是:对未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商铺,检查其是否有违规销售“美瞳”及护理用液的行为;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及产品合法性、产品验收及销售登记情况和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面积10多平方米的小店铺,肯定不符合领取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销售美瞳即属于违规,消费者应该留意。”药监人士建议,南京经销企业尤其是小型店铺,立即暂停购进美瞳产品,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