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84批次药品不合格。其中,标示广西金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维C银翘片、标示苏州滋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小柴胡颗粒,“含量测定”项目不合格。标示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乌鸡白凤丸,“微生物”项目不合格。标示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批次复方丹参片,“【检查】樟脑”项目不合格。
在不合格名单上还发现,标示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浓氯化钠注射液,“检查(明显可见异物)”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注射液中含有异物有可能引起静脉炎、肺动脉炎,而微粒堵塞的部位容易发生在脑、肺、肾、肝或眼底,从而造成这些部位不同程度的坏死或损伤。(林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