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器械本应是消除病毒细菌、防止病毒的传播,来减少人们的患病机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保障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消毒器械未经卫生等有关部门许可,就上市销售,则会对百姓的生命健康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最近,本网接到徐州数名消费者反映徐州广济药店销售无证消毒器械,后经多方介入处理后,消费者现已退货获赔。目前,因该消毒器械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投诉:徐州广济药店销售无证消毒器械
9月下旬,本网接到徐州消费者苗女士等多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徐州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销售无证消毒器械,涉嫌忽悠消费者。
据介绍,4月,苗女士等人在徐州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古彭药店购买标示济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乐佳”家庭紫外线消毒杀菌器共计十九台,购买时看到该产品包装标明的批准号:济南疾检字(2005)第X0008号和预防感冒、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鼻炎、哮喘、结核、肝炎、宠物菌、螨虫皮肤、呼吸道等疾病的发生等宣传文字,产品宣传彩页还介绍为中国第一台家庭紫外线消毒杀菌器。购买后,苗女士及亲朋好友使用几个月,不但未起到任何预防疾病的效果,反而因为使用本产品包装内专用紫外线眼镜(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造成眼睛看东西模糊,视力下降。
为查明该产品是否合格,苗女士等人分别向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山东省卫生监督所、销售地江苏省及徐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书面投诉举报。8月,山东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明确答复,所购买的“保乐佳”紫外线消毒器没有取得生产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标签和宣传内容暗示对疾病的治疗结果,其生产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9月1日对徐州广济药店销售无卫生许可证的消毒器械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近日,徐州市工商局鼓楼分局已就该产品宣传中国第一台家庭紫外线及预防十多种疾病的涉嫌虚假宣传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山东省卫生厅处理情况说明
为此,苗女士等人带着有关部门的书面回复及购物发票多次到徐州广济药店协商无证消毒产品退货及赔偿问题,但是徐州广济药店却总以生产厂家联系不上和等待工商机关处罚的情况为由,拖延退货赔偿的时间。徐州广济药店这种做法不符合商业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不符合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无奈之下,消费者投诉至本网。
调查:夸大宣传暗示治疗效果涉嫌违法
接到投诉后,本网记者及时与投诉人联系核实情况。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该产品宣传彩页,记者看到其中宣称“中国第一台家庭紫外线消毒杀菌器”,并在下方标注“预防感冒、鼻炎、哮喘、螨虫皮肤、宠物菌、呼吸道等疾病”“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重点推荐专利产品”。苗女士等消费者认为,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和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的内容,这种宣传和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等法律规定。
保乐佳宣传单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山东省卫生厅在所提供的“关于‘济南保乐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函件中表示:经查实,济南市卫生局自承担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工作后,未对“济南保乐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卫生许可;在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录入的被监督单位名单中,也无“济南保乐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7月17日,济南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调查取证,发现济南保乐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生产经营保乐佳家庭紫外线消毒杀菌器,此外,产品的标签和宣传内容暗示对疾病的治疗结果,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并将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在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消费者张先生信访的回函中也表示:“该产品以中心检测报告作为宣传点,未经我中心同意”。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在8月29日的回函中表明,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已经对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古彭药店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苗女士称,她所投诉的这件事反映的问题非常突出及现实,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消毒器械如同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一样,对消费者预防疾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会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回应:广济药店已对消费者进行退货赔偿
9月27日,本网记者与徐州广济药店总经理柴伟联系,柴总表示,代理商与用户应该已经达成协议了,并争取在月底前将此投诉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回复给记者。
28日,徐州广济连锁药店给记者传来书面回复,其中称,“一、2011年我公司(古彭药店)从徐州医疗用品公司购进48台宝乐佳,苗艳等人从4月至6月合计购买19台。二、2011年7月20日,宝乐佳全部下架退回,并告知医疗用品公司该产品未取得卫生许可,不应进入市场流通。三、经与经营公司和生产单位多次沟通后,我公司已于2011年9月22日与苗艳达成谅解,召回已购买的全部宝乐佳产品,并予以先行退款赔付。四、广济连锁药店已于投诉人苗艳就宝乐佳产品投诉一事,达成一致并同意先行赔付为最终解决方案。”
针对其他消费者已购买的产品是否也召回等处理情况,回函中,该公司并未触及。对此,10月11日,本网记者与徐州广济药店柴总再次联系,柴总表示:他们一共大约销售了21-22台,除了投诉人购买的19台外,其他顾客由于找不到客户联系信息,现已上报主管部门,如有消费者反映就召回。记者提出能否提供相关的进货、销售及退货等相关记录时,柴总称需要查一下,由于次日需出差,3天后回来就尽快处理。
10月18日,徐州广济药店仍没有回复,记者与该药店所属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总经办的李先生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会了解一下再回复。
19日,徐州广济药店柴总给记者来电解释耽搁处理的事由,并传来药店的4张发票,有两张发票是4月6日和6月1日分别从徐州南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货20台和28台,合计进货48台,另两张是8月5日和9月14日分别退货27台和19台,退货46台。
进展: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针对消费者提出的虚假宣传等问题,10月17日,记者与负责此事的徐州市工商局鼓楼分局牌楼工商所取得联系,该所孙副所长向记者介绍称,目前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针对宣传单上所宣称的“中国第一台”和“预防感冒、鼻炎、哮喘、螨虫皮肤、呼吸道疾病”等说法,目前正在要求其提供相关依据,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届时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进行相应处理。
10月19日,记者又与徐州市工商局鼓楼分局办公室联系,该案处理结果尚未公布。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黄浩 刘军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