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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爱德蕾莎美容院美容后身体出现不明红斑
江苏消费网 (2010-09-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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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郑梦超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贾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到一家美容院做美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射了某种物质,之后,美容院工作人员用仪器对她的脖子、腰部进行了30余次敲击,导致其受敲击处出现不明红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反映——
美容时被注射不明物质

     “在第一次做美容时,美容师先是用小型针管对我的脖子和腰部进行注射,之后用带有针刺状的仪器敲击,至少敲击了30次。但是,美容师在注射前没有告知并征得我的同意。”8月15日,北京市消费者贾女士告诉记者,4天前,她到北京爱德蕾莎美容院双安店进行美容,在得知该美容院进行的减肥塑身美容是包括按摩、敷精华素等普通生活美容后,贾女士便缴纳3.72万元办理了美容塑身套餐。“美容师给我注射后,我询问针管内的物质是什么,对方说是植物精华素;我要求看这种物质的外包装及说明书,对方没有立刻出示给我。”贾女士说,在她再三追问下,美容师拿来两张印有法文的纸张,称说明书只有法文版没有中文版。

  做完美容后,贾女士发现被仪器敲击过的脖子和腰部出现了30多处红斑。贾女士赶忙询问美容师,对方称是正常反应,4个小时左右就会消失。但截至8月15日,贾女士身体上的红斑依然存在。8月16日,贾女士来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积水潭医院进行检查,其诊断结果为“腰部1×2厘米红斑,中有针眼,没有化脓,没有渗出;双肋部可见呈方形点状红斑,左侧可见中央结痂,可能由注射引起”。

  “注射美容应该属医疗美容范畴,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自己被注射了什么物质。”贾女士说,她要求美容院退还她全部美容费用,并为其进行身体检查。
记者调查——

店方提供不出精华素和仪器

  8月16日,记者与贾女士来到北京爱德蕾莎美容院双安店。记者看到,该店墙上悬挂的营业执照中标注的经营范围包括“美容及技术开发”,未看到医疗美容许可证。“你所说的注射的物质是植物精华素,使用仪器进行敲击是为了使美容效果更好而采取的激活皮下组织的处理方式。”该店张店长对贾女士是这样解释的。

  当记者亮明身份并要求查看张店长所说的植物精华素外包装及说明书时,对方立刻否认了自己刚才的说法,称没有给贾女士注射过,店内现在没有植物精华素,不能向记者提供。当记者询问植物精华素的主要成分是什么时,对方表示“不清楚”。

  至于敲击贾女士身体的仪器,张店长表示未在店内,不能提供给记者看。同时称,该枪型仪器顶端带刺,接触人体皮肤表面通过脉冲振动进行作用。张店长说,已经将贾女士要求退款的要求上报给该美容院总店,总店会在8月18日前给予答复。

  8月17日,记者致电北京爱德蕾莎美容院总店,该店一位自称姓刘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在8月18日前给贾女士答复。当记者询问贾女士被注射的物质为何物时,刘某称属植物海藻泥,并否认存在注射行为。“我们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公司旗下6家美容分店都不存在医疗美容行为。”刘某说。

部门说法——
已备案目前无法为其定性

  记者了解到,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确实存在注射行为,那么该美容院就涉嫌违规进行医疗美容。”8月19日,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药东虎对记者说,贾女士凭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可以初步证明该美容院涉嫌医疗美容,如果该美容院不予认可,需拿出相应证据。

  8月19日,北京爱德蕾莎美容院未给予贾女士回复。贾女士遂以涉嫌非法行医,将北京爱德蕾莎美容院双安店举报至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月25日,记者致电负责该投诉的海淀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八科,该科工作人员周某说,经他们查询,爱德蕾莎美容院的确未获得相应医疗美容许可资质,他们在接到举报后已进行了备案,并已两次对爱德蕾莎美容院双安店进行检查。因未检查到该美容院正进行医疗美容的过程,卫生监管部门目前无法为其定性。

  据记者了解,贾女士已咨询有关律师,考虑通过诉讼维权。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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