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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快讯

追击药品操盘手走票炒出天价药
江苏消费网 (2010-05-3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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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厂价15.5元,卖给患者213元。最近,湖南天价芦笋片事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巨大差价给谁赚了去?记者发现,暴利药产生过程里有个叫“营销自然人”的药品操盘手,他们打通政府与医院,披着合法的外衣,通过“走票”抬高药价,赚取暴利。

  文/表 本报记者 黄佩

  “像芦笋片这样的独家品种大都存在类似情况,只不过没这么极端。”昨天,在外资和本土药厂均做过销售,目前自己开医药公司的业内人士吴志成(化名)告诉记者。

  政府定价高是前提

  他说,按我国的药品定价政策,独家品种可以享受单独定价,由于其价格没有可比性,往往存在虚高水分。比如湖南省物价局给芦笋片的最高零售价高达213元一盒,“这正是暴利药产生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没有高的政府定价就没有操盘空间。为什么要定这么高的价?利益关系是少不了的。”曾是自然人,目前正在一家外资企业华南办事处做销售的陈家威(化名)告诉记者。

  “暴利药一般多是与癌症相关的或者是专科用药。这些药往往只在医院里销售,价格没有可比性,操作起来就容易很多。”

  “芦笋片一看就存在自然人操作的身影。不‘走票’绝对弄不出213元价出来。由于厂家没有销售实力,往往将产品通过底价代理等方式给自然人去运作。药厂只赚生产费。”吴志成说。所谓“自然人”就是指一些做药品代理的人。这些人凭着娴熟的人脉关系牢牢掌控着各地主要医院药品的经销权。他们往往挂在当地医药商业公司,代理上游制药企业的产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进入医院。

  自然人是幕后黑手

  医药公司只是用来“走票”,也就是说代理商和医院结账时,找一个医药公司走账,医药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提成是4%到6%,不开发票提成是2%至3%。 医药公司只负责“开票”,赚取的是手续费,而药品多是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配送到医院的。

  “大家常说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多级代理层层加价导致价格虚高,其实这只是表象,这中间环节的多家医药公司其实只是走票,不断将出厂价经过合法包装,变成一个高价药出来。”陈家威说。

  看似层层加价实为“走票”

  医院销售药品加成15%这是目前国家规定允许的,芦笋片事件从医院的账面上看,医院的采购价格加成15%销售给患者并没有错,但是医生在这中间有没有收回扣,医院没有给予解释。

  其实医生和自然人才是这中间赚取巨大差价的大头。陈家威告诉记者,药品从厂家到医院这个环节利润是这样分配的:20%是属于厂家的(这里包括生产成本),一级、二级商业公司每层赚6%的走票费,其余的都是自然人和医生,他们占整个利润的60%,往往是医生占40%,自然人占20%。

  医生和营销自然人是如何获得利润呢?靠的就是“走票”。据陈家威介绍,他的朋友曾运作过一个抗生素产品,这个药出厂价是8元,通过广州X凌药业走票,送到医院价格是42元。这中间给X凌药业6%的开票费,给医生一个处方高达16元的回扣。

  走票为的是获得现金支付医生

  之所以要“走票”,为的就是套取现金。因为医院都是以支票的形式付给商业公司,商业公司与药厂之间也是通过支票,但给医生的回扣只能以现金的方式。

  在整个过程中,走的只是票据,药品其实是从药厂直接送到了最后给医院配送药品的商业公司。这样从生产厂家到经营公司,从“走票”者到临床医生,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

  陈家威称,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利益关系需要维护。比如,产品能否中标需要维护和采购中心的关系,这次芦笋片事件中,湖南省物价部门给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136元/盒,医院按照挂网采购上的价格185.22元进行进货。

  中标后还要维护好和医院各阶层的关系。

  披上合法外衣监管难

  由于“走票”行为依托的是有经营资质公司的证照、发票,以及电脑打印的销售出库单等材料,从表面上看与正常的药品购销活动十分相似,加上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等原因,“走票”行为较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固定证据也不足。

  不过目前走票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注意。据悉,目前广东正在积极酝酿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药厂到经销商再进医院只转两道手。也有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如果不能从根子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即便实行了“两票制”,厂家也会采取提高药品出厂价等手段来把价格做高。

  链接:天价药芦笋片事件

  家住长沙的韩女士半年前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湖南省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这种芦笋片湘雅二医院每瓶开价213元。韩女士经打听发现,其实这种芦笋片出厂价每瓶只需15.5元/盒。

  如图所示,在整个过程中,走的只是票据,药品其实是从药厂直接送到了最后给医院配送药品的商业公司。以一个出厂价为10元,政府定的最高零售价为100元的药品为例,营销自然人首先通过商业公司花10元从厂家购药,然后商业公司A再以20元开票给另外一家商业公司B,B公司就会付20元给A公司,A公司只赚取其中的3%到6%(行价)的开票费,其余的钱则返回给自然人,这样自然人就在第一步交易上拿到9.4元现金,然后B公司再将药以30元卖给C公司,B公司也同样赚取6%的开票费,以此类推最后到医院的价格为80元,这中间就有近70元的利润,而自然人需要付出的就是每经过一个商业公司给的开票费和给医生的现金回扣。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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