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筹资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患者可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选择南京市胸科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探索……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南京市新医改方案已基本确定。
关键词:医保筹资
改革路线:动态筹资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南京市将根据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确定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建立筹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差距。2010年和2011年,南京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20元、250元,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120元、150元;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筹资标准分别不低于550元、600元,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275元、300元,其他居民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150元、180元。新农合筹资标准也得到明确。2010年和2011年,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30元、280元,其他区不低于300元、350元,各级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的70%以上。
关键词:医保救助
改革路线:不设起付线
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制定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参合人员实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将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此外,南京市将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除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也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救助对象经相关医保制度补偿后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50%。
关键词:基本药物
改革路线:药店也零差率
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
2010年,力争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公立医院也要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的报销政策。
与此同时,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关键词: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路线:2011年全面推开
被认为是医改重中之重的公立医院改革,据悉将在南京市胸科医院试水。
根据新医改方案,南京市将对胸科医院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与此同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
此外,公立医院改革中还有一项最重要的内容是将并逐步推进医药分开,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逐步取消医院药品加成。
据悉,明年,市医改办将在总结市胸科医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