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这部法律草案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如果意见比较一致,作进一步修改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侵权责任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选举法最早于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经过四次修改。党的十七大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审议中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则对现行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草案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每96万农村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每24万城市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被学者称为“农民的1/4选举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修正案草案说明。他说:“我国各级人大经历了十几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是可行的。”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还将现行选举法中“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中的“可以”二字更换为“应当”,同时增加了“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将由130名提高至160名”等规定。
侵权责任法草案
主要看点>>
医疗责任
“举证倒置”拟删除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既要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审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删除了有关医疗损害责任“举证倒置”的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九条规定:“患者的损害可能是由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造成的,除医务人员提供相反证据外,推定该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通俗解释是,当患者提出损害是因为医疗行为造成时,医务人员必须提出反证,以证明损害跟医疗行为无关,否则就认定“医疗行为造成损害”成立)。
有的专家提出,因果关系证明规则可以由民事诉讼法的证据制度解决,本法可以不作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
遗弃动物伤人原主担责
近年来动物致人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多,应对侵权责任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患者不配合
诊疗医疗机构可免责
有的部门提出,草案还应对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增加三项免责规定:(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诊疗的;(二)医务人员在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
主要看点>>
被狱霸伤害
可获国家行政赔偿
三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将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列入行政赔偿范围。
据悉,这一条款主要是针对在一些监狱、看守所等地方存在的被放纵的“牢头狱霸”等现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精神损害赔偿
纳入赔偿范围
三审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草案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赔偿
最多22天就可拿到
草案明确,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从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天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从收到支付申请起15天内支付赔偿金。这样,受害人从递交支付赔偿金申请后,最多22天,就可以拿到国家赔偿金。
被拘留逮捕后
认定无罪可获国家赔偿
草案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