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羽中 实习生 吕雯瑾)药房里不仅卖药,而且将增加化妆品类商品的比例。这一趋势已经出现在申城街头的药店中,并且可能成为传统药房转型的一大趋势。在这两天举行的“2009中国药店展览会”上,不少药店向消费者展现了最新的经营态势。
据了解,此次在沪召开的“2009中国药店展览会”是国内首个涵盖药店终端市场的展览会。除展出相关商品外,参展商和主办方还就传统药房的转型与发展进行了研讨。在展览现场,记者看到众多药房带来了化妆品、保健品等非药类商品,而标明自身提供“药妆”的生产厂商也积极与零售终端企业接洽。据了解,由于目前传统药房数量巨大,竞争激烈,药品的利润已经不再丰厚,而化妆品的利润一般能达到50%以上,因此很多药房将发展瞄准了药妆店。药店方面和化妆品生产企业还提出,利用药店的专业资源,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化妆品能获得更为专业的指导。
业内人士表示,经营化妆品其实是零售药店多元化经营模式的延伸发展,符合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统计显示,在国外,药店内化妆品的销售额可占到总销售额的40%至60%,但国内只有20%左右。到2010年,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总额可达到1200亿元左右,作为其中一个细分领域的药妆市场的份额将由现在的20%增长到40%,总额将达480亿元。可见,药店经营化妆品的空间还有很大,变身药妆店可望改变目前药店经营模式单一、竞争过于激烈的市场格局。
但监管部门也提出,目前药妆的定义尚不明确,药房经营化妆品还应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据悉,我国尚没有“药妆品”这一说法。虽然业界对药妆品的解释是“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功能性产品”,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产品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