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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报告

食品级氨基酸螯合钙产品违规销售
江苏消费网 (2009-07-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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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唐 夏

    目前,一些氨基酸螯合钙产品以普通食品的身份在市场上热卖,并且被商家宣传为“第三代钙”、“补钙精品”。但专家指出,《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把氨基酸螯合钙作为普通食品销售是一种违规行为,并存在安全隐患。

    在刊登于北京某报的广告上,商家将给尔新纳米氨基酸螯合钙称为“新一代补钙精品”,“水溶性好,溶解度为食用碳酸钙的400倍,生物利用度更高,是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高品质有机钙”。

    按照该广告信息,记者来到了家家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店。听说记者想要购买补钙产品,销售人员立即向记者推荐了给尔新纳米氨基酸螯合钙和国生氨基酸螯合钙两种产品。销售人员黄经理介绍说:“这两种产品质量都很好,特别是给尔新纳米氨基酸螯合钙,使用了最新的纳米技术,遇水迅速溶解,吸收更快。”

    在家家乐购公司北京南四环店,销售人员同样向记者推荐了这两种“补钙”产品,并且告诉记者:“这两种产品销量都很好,特别是国生氨基酸螯合钙已经脱销了,您买到的就是我们这儿的最后一瓶。”

    记者购买了“给尔新”和“国生”两种产品,根据其包装上的相关信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证实了它们只是普通食品,并非药品或保健食品。

    资深行业专家,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指出:“氨基酸螯合钙是一种化学合成的药物原料,同时在严密的试验验证基础之上偶用于保健食品。目前市场上的各种氨基酸螯合钙产品多数没有药品或保健食品批号,没有经过国家的严格审批和安全监管,无法确定该产品是氨基酸鳌合钙还是其他成分的物质,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难以保证。”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健食品检测中心主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功能食品分会理事长金宗濂教授进一步指出:“目前市场上的所谓纳米级氨基酸螯合钙产品,是商家炒作的噱头。因为,第一,消费者无法判断它到底是不是纳米级产品;第二,如果其真的是纳米级的钙元素,那么它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后,可以直接进入人体细胞,安全性没有保障。”

    王大宏告诉记者:“氨基酸螯合钙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性检测,其生产条件,适用人群和服用要求必须受到严格控制。氨基酸螯合钙不是可食用的传统食品,也不在卫生部颁布的《食品营养强化使用卫生标准》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名录中。”

    王大宏说,《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氨基酸螯合钙作为普通食品的生产原料并宣称其具有补钙功能可能因违法而受到严厉的查处,而且不仅生产者会受到查处,销售者同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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