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保健院建立廉洁基金,如违规,医生廉洁金将被扣罚
本报讯(记者 黄亚琼 实习生 马红平 王曼)从今年6 月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医生和行政部门负责人每月须从奖金中拿出300 元至1600 元不等金额,存入个人廉洁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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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月须交300元-1600元
该院纪委书记崔新生介绍,该规则适用于医院的在职领导、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别的医师,交纳金额依据职称和职位不同,交纳300 元至1600 元不等。
廉洁保证金每月从适用对象的奖金中按比例提取,存入个人账户。如果一年中廉洁自律考核合格,医院将按廉洁保证金累计总额的8%奖励个人,并存入账户。廉洁基金由该院财务部统一管理,存入银行专户,并设立个人分户,每年核对并公开账目。违反规定,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其廉洁基金全部归医院所有;若贪污受贿金额较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检举揭发,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者,其当年廉洁基金归医院所有。此外,还将扣发上一级主管领导廉洁保证金的10%至20%,停发当年的廉洁奖励金。
崔新生说,如果因辞职、调出、退休、离岗退养、意外伤亡、离院或在本院工作终止时,经审查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者,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廉洁基金。崔新生强调,该规定与已有的处罚规定并行不悖。他们参照的是检察系统的廉政基金做法和香港等地区防止公职人员接受商业贿赂的机制。
监督机制尚需健全
医生如果收红包、接受贿赂,医院通过什么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崔新生介绍,目前监督机制主要是内部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主要手段是检举揭发,同时医院每年年底都会进行廉洁自律考核。他表示,院方目前也正在努力完善监督机制。
该院一名科室负责人认为,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些措施可能难以收到实效。
业内人士:预期目的难预见
对于医院设立廉洁基金的做法,业内人士有不同看法。“在医院效益比较好的情况下,从奖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廉洁基金是可以考虑的,但要解决问题还应该从制度入手。”武昌某三甲医院的院长说:在监督力度还不够的情况下,靠廉洁基金来杜绝商业贿赂是很困难的。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制度条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能否实现预期的目的还难以预见。
该院一名科室负责人认为,医院出台此规定动机是良好的,“但一个医院的一个政策能否彻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还需要时间来检验,小的环境需要大环境来配合。”
职工:奖励标准当提高
该院有职工认为惩罚力度较大,而奖励标准偏低。崔新生介绍,奖励的标准是依据CPI 指数认定的。该科室负责人认为,奖励的标准还有点低,以现在物价上涨水平看,钱存在账户里贬值,既是奖励,就应有增值效果,奖励标准提高到10%-15%更合理。
另外部分职工则表示,院方将职工奖金扣下设立廉洁基金,是否违反法律?对此,武汉维力律师事务所鲁俊峰律师认为,作为医院内部的一项奖惩制度,奖金的发放方法由单位决定,但必须以经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民主讨论并通过为前提,否则,从奖金中扣除廉洁基金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