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例行体检已经成为一些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一项福利。然而,在10多项体检科目中,放射性检查对人体的伤害却往往被人们忽视。
一个正当要求,却被医生讥笑
近日,学成回国的林先生被哈尔滨市某高校聘用,上班不久就赶上单位进行全体教师的体检。在哈尔滨市和兴路上的一家医院的体检中心内,进行X光胸片检查时,该医院放射科的医生要求受检者分成3人一组进入机房,接受放射线检查。稍懂医学常识的林先生要求最后进行单独检查。等到所有人都检查完后,林先生要求医生提供颈部、眼睛和下身的防护措施,医生却对林先生说:“患者进行一两次X光胸片不会有危害……你要是不做就拉倒,我们省钱了。”林先生对这种回答很不满,放弃了这项检查。
X光成体检常规项目,多数医院不提供防护
国家卫生部2002年1月3日发布的《国家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用放射线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定,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临近照野(近似于照射范围)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就是说在X光线检查时,医生应主动向患者提供防护服,然而记者走访了哈市近7家大型规模的三级甲等医院,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没有一家医院的放射科主动为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也没发现医生向患者告知放射检查时存在的一定损害。同时患者对放射线的自我保护意识淡漠,有的根本没有防护常识。
记者从哈市体检中心了解到,普通体检一般包括胸透、心电图、超声(心脏、肝胆、双肾、胰脏、脾脏)、血糖、血脂六项、澳抗、肝功、癌胚抗原、血流变、尿十项,其他还有包括脑部CT等更高规格的服务。无论哪种体检服务,X光胸片和胸透等常规检查成为体检的“保留节目”。
专家认为:X光线检查应从例行体检中剔除
很多企业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而胸透恰是当前入职体检的必做项目,这使有些人可能一年内做多次胸透。
黑龙江省放射学会主任委员、哈医大四院院长申宝忠教授认为:X线、CT完全以X线为基础,这种放射性检查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体正常状态造成改变,因此过频、过度检查对健康无益,尤其对于怀孕初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来说,这种放射线体检对胎儿产生致畸影响。即便对正常人来说,这种伤害虽非短期所能显现,但也有一定的副作用。
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的李敏教授认为,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已很低,那么作为肺结核等肺部疾病主要诊断手段的X光胸片,在正常体检中已不重要。没必要让那些健康的员工在享受体检福利待遇的同时,每年都被放射性X光照射一次。
禁止对少年儿童做X光常规体检
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18岁以下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专家认为,健康成年人的体检中,X光检查疾病检出率很低,如出现咳嗽等症状时,再按医嘱接受X光检查也不晚。
既然对健康人群的疾病检出率很低,为何医院还要把它列为常规体检项目呢?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的李敏教授认为,体检项目中X光胸片的价格一般在40—60元之间,在整个体检费用中所占比例很大,这种非必要的检查对于体检部门有很大的利益诱惑,所以在体检医院的极力推荐下,企事业单位、公司常常将X光胸片列为保留项目。
如果对患者进行放射性防护措施保护的话,检查前后要为患者穿戴铅服、保护眼罩等措施,这样要耗时15分钟,而不采取防护措施的话,每个受检者进行X光检查的时间不到2分钟,这多出的时间就意味着少了很多收入。许多医生追求经济利益,防护意识淡薄,对受检者不负责任。
李敏教授提醒市民,如果单位提供给员工例行的体检中有X光胸片项目,员工有权拒绝;即便接受X光检查,受检者可依法要求提供必要防护措施,若医院不合作,受检者可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背景资料
X光是一有能量的电磁波或辐射,X光具有穿透性。在医学上X光用来投射人体器官及骨骼形成影像,用来辅助诊断。过度照射会引起人体生物大分子及水分子的电离和激化反应,产生伤害。除X线外,CT检查、核磁检查等放射线治疗和检查手段都对人体有着或多或少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