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21日专电(记者王娅妮)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水牌”蛾苓丸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即日起这种药品将在济南市场停售。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公众举报,2006年6月以来,大连水
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水牌”蛾苓丸,在广告宣传中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报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济南市药监局决定暂停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大水牌”蛾苓丸在济南市的销售,济南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销售。
同时,济南市药监局责令,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在原媒体和时段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