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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快报

商务部:禁最低消费促行业转型
江苏消费网 (2014-10-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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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10月16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向记者表示,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有利于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消费新风尚,引领餐饮行业进一步的转型发展。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沈丹阳说,在立法过程中,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部委的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经过慎重研究,对设置最低消费作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3个考虑:首先,设置最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其次,根据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作出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第三,设置最低消费往往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意见》,提出为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明确规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有利于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消费新风尚,引领餐饮行业进一步的转型发展。
  沈丹阳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促进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推进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都会有积极意义。对于办法怎样执行的问题,目前商务部正与地方商务部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如发改委、工商部门一起研究。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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