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8月2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召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依法做好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正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主体监管。认真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规范与规制力度,严厉打击“山寨食品”、“傍名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要记入信用档案,纳入黑名单。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面向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社会协同共治。积极支持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广泛开展食品比较实验,强化与行业协会的协作,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协同共治新格局。五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