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过程,是一个表达愤怒的过程,也是一个广而告之的过程,当得知这家酒楼收费如此畸高时,还会有多少消费者再去光顾?
■毛建国
5月21日,备受关注的消费者刘先生要求酒楼退还包间费一案,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复庭。法院判决刘先生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迅速引发关注——消费者起诉酒楼要求退还包间费而败诉,并不多见,反倒是消费者胜诉的案例时有所闻(据5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
虽然判决结果迥异,但不能说明法院的判决尺度存在偏移。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而“包间费”和“最低消费”是两个概念,影响判决的关键在知情权。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经营者进行了告知,因此不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在一个健康的市场中,不应该有包间费的烦恼。在有些酒楼收取包间费的同时,总有一些酒楼在竞争的推动下不收取包间费。不同消费者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酒楼。当收取包间费的酒楼发现无利可图时,便会改弦易辙,放弃收取包间费。可现在的情况并非这样。不夸张地讲,如果不是最高法的表示,以及消协努力不懈地开炮,包间费情况会更严重。为何如此,关键就在于市场失灵。
消费者用脚投票,建立在对信息充分、提前了解的基础上。如果在进酒楼之前,消费者就知道哪家收哪家不收,收费标准是多少,就会作出理性的选择。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不进酒楼,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哪家收哪家不收,即使进了酒楼,由于一些商业伎俩的存在,消费者也是“雾里看花”,即便最终知道了,可客已来人已坐,出于面子计,有几个人好意思“拍屁股走路”?
以这样的视角来看消费者起诉包间费,对于具体消费者来说,存在胜和败;对于普遍意义上的消费者,永远都是胜;对于具体酒楼来说,永远都是败。在这起案件中,消费者总共消费1478元,而包间费就达380元。起诉的过程,是一个表达愤怒的过程,也是一个广而告之的过程,当得知这家酒楼收费如此畸高时,还会有多少消费者再去光顾?
解决市场失灵问题,需要群策群力。法院的判决,主要从知情权环节来解决市场失灵。除此之外,还可以运用互联网思维化解包间费争执。比如,建立一个市场信息库,消费者登录就可以知悉哪家收费哪家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还可以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商家在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收费信息。果能这样,围绕包间费的争执,应该会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