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市商户经营者李先生向本网反映,高邮市盐业公司送销员给乡镇超市零售商配送食盐时,强行搭售盐业公司的味精、酱油,而他们只能无奈接受并再卖给消费者,这也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此,本网进行了调查走访。
现状:多数商户都在卖被搭售的菱花味精
李先生愤慨地告诉记者:“我不拿他的盐,他就不给我盐卖,我家的超市现在都不卖盐了,2011年就开始搭售酱油、海藻盐什么的,都是歪牌子和高价的东西,没人买,只好自己吃,搭售的酱油卖12元一瓶,我10元就处理了。”为此,他打行风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后,盐务局有关领导给他一张名片,说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了,不行就打他电话。过了2个多月,送盐的人又要捆绑销售,10箱大籽盐或者3箱普通盐搭售1箱味精。他打电话给该领导,对方回答,他们有任务,让李先生还是拿点味精。随后,他又问李先生拿多少货,李先生说:拿5-6箱。对方说,象他这样的店,他们不送货。按对方意思是不给他食盐了。
10月30日,记者来到了李先生提到的周山镇以及周边的乡镇,对这里的副食店和乡镇超市进行了调查。
记者走访后发现,多数商户都在卖菱花味精。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称,这个牌子的味精是盐业公司送货员强行搭售的,商户本来不想卖,但是没办法只好销售盐业公司搭售的东西。
周先生在周山镇已经开超市多年了,记者在超市显眼位置看到了菱花味精,周先生无奈地说:“盐业公司搭售380克菱花牌味精的进价是140元1箱,我从其他正规渠道进价只要125元1箱。”至于为什么要销售盐业公司的高价味精,周先生解释说:“盐是垄断行业,不拿味精不给你卖盐,那我怎么办?”
周山王庄一店主也透露,他进这些货的时候也是迫不得已,并非自愿。
回应:送销员并非盐业公司人员 属个人行为
针对上述反映情况,高邮市盐务管理局有关领导向记者介绍称,商户所反映的送销员戴玉宝是盐业公司客户经理所聘请的送货人员,而并非是盐业公司或者盐务局工作人员,该送货员完全是因为利益驱动下进行的个人行为,与盐业公司无关。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管理上是存在漏洞,他们会对这些人进行处理。对于2个月前周山镇龙华超市刘先生投诉的送销员潭道标,现在已经取消了他的送销资格。
记者提出,既然盐业公司已经意识到管理存在漏洞,那为什么重新换人后强行搭售的现象并未停止,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在公司的制度和管理上并不能体现改善和加强,盐业公司是默许还是授意?该领导并未就此问题给予正面解答。
送销员:盐业公司人员派出 以公司名义送销
对于配送食盐时强行搭售非盐商品的行为,11月1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送销员戴玉宝。戴玉宝称,他是盐业公司人员派出的送销员,是以盐业公司名义进行送销工作的。刚接手这个送销工作,以前有过送盐搭售其他产品的情况,现在没有此情况,并告知菱花牌380克的味精,他们从盐业公司进价1箱125元,销售给超市是140元,每送1吨盐,盐业公司给予80元的劳务费。
而根据周山镇龙华超市刘先生在记者面前用免提拨打戴玉宝的电话录音,戴玉宝则很明确地说,在他所送销范围里,送销盐的过程中搭售味精的多少仅凭他个人与客户关系的好坏而确定搭售数量。因为刘先生多次投诉,所以刘先生的龙华超市将特殊“关照”,不再是搭售商户的范围,至于其他的商户不享有这个特殊的“权利”。
11月10日,高邮盐业分公司给本网传来一份情况说明,其中解释,该公司于2012年4月试销海藻盐时赠送酱油,赠品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广味源1.9升老抽酱油,每瓶12元。9月20日,海藻盐降价,该活动已取消。当事人李先生已电话告知盐业公司负责人,对事情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而工商部门也有调查,尚未认定该公司存在搭售行为。
对于戴玉宝周山卖盐搭售味精的问题,该公司称他不是本单位人员,是一名拖拉机驾驶员,如违规销售系个人行为,同时,他们已找当事人责令销售盐产品时不得强行搭售任何非盐产品,本着经销商自愿的原则可推介非盐产品。
针对盐业公司多种经营发展中个别经销商反映在非盐销售中可能存在疑似搭售违规现象,是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明确禁止的行为。为此,他们要教育有关售盐单位和个人,加强与经营者沟通,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张凡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