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王毅鹏 刘春英记者何春雷)7月27日,天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公布了对部分超市称重零售的相关食品计量监督调查结果。在29个调查样本中,28个样本符合国家规定。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销售的火腿肠标重为0.176千克,实际仅为0.17千克,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计量标准的两倍。
此次监督调查中,天津市工商局、市消协在消费维权特聘监督员代表和食品检验机构专业人员配合下,选取了红小豆、火腿肠、糕点、糖果和干黄花菜等5类食品,对6家超市的29种商品进行了抽样。抽样后,由食品监督检验机构专业人员依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当场使用经过计量检定的电子天平,对样本逐一进行了净重称量,然后与样本标注重量进行比对。对比发现,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销售的火腿肠标注重量为0.176千克,实际重量为0.17千克。按规定,此类商品允许的负偏差值为2克,其超出规定4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