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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快报

工商叫停送餐加收恶劣天气费
江苏消费网 (2010-12-19)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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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 前天中午,在通州工作的张女士订餐时,却被饭馆要求加收两元的“恶劣天气费”。由于事前没有告知,通州工商部门将该收费叫停。 

  张女士在通州天时名苑小区的一家网站上班。14日中午,她和往常一样,给公司附近的益泽园饭店打电话订了一份15元的鱼香肉丝盖饭。半个小时后,饭店的一位男送餐员送来了盖饭,却要收17元。张女士询问原因,这个小伙子称,由于当天天气特别冷,又刮着四五级大风,因此饭店当天决定对每份外卖加收两元钱的“恶劣天气费”。 

  虽然以前也有其他原因送外卖要加费用,但张女士还是第一次听说要收恶劣天气费。虽然张女士表示异议,但送餐员称必须收,张女士当场就交了钱。随后,张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不知道什么样的天气才算‘恶劣天气’?以后会不会一直收?”张女士表示,饭馆事前也没有说明。一气之下,张女士向通州工商分局举报了此事。 

  接到举报后,梨园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这家饭馆了解情况。饭馆的负责人声称,由于附近很多公司都在这家饭馆订午餐外卖,送餐的人手不够用,就想临时每份外卖加收两元钱的“恶劣天气费”。 

  工商人员表示,饭馆加收送餐费用,应在消费者订餐时告知,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继续订餐。饭馆在事先没有明示的情况下收费,应当退还。经过调解,饭馆向张女士退还了两元钱,并表示今后将增加送餐人员,送餐不再加收费用。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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