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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投诉

食品生产日期标示方式亟待统一
江苏消费网 (2010-11-1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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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统一并细化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的位置、方式、颜色非常重要。”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现行国家标准对生产日期的要求比较笼统,导致许多厂商诚信经营的意识比较淡薄,喜欢钻空子,进而规避企业应负的责任。生产日期难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即便消费者提出异议,也会因为无法可依,不了了之。

    “如果施行更细、更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消费者就能一目了然。”邱宝昌说,这种“统一”并不费事,比如,规定生产日期要用较大字号、较粗字体,背景和底色采用对比色,尽量避开犄角旮旯处等,便于各年龄阶段的消费者辨识。

    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在超市里售卖的食品生产日期不好找。昨天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黑色喷码、透明钢印……许多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是难以辨识就是容易脱落。记者查询现行国家标准发现,生产日期的标示方式目前并无统一规定。

    透明钢印考消费者眼力

    在崇文门新世界百货超市,生鲜冷柜前的任大妈双手提着一袋小黄鱼,沿着上下封口仔细扫视了几分钟,接着眯眼、偏头,将眼手之间的距离调整几个来回后,彻底晕了,“这到底是6还是9啊?生产日期和封口一个颜色,不是考我这老花眼嘛!姑娘,你快来帮我看看。”一旁的售货员凑过来,快速扫了一眼后断定,“应该是今年9月16号的,你放心吧,我们的产品很新鲜的。”任大妈半信半疑地说:“生产日期干嘛弄得不清不楚的,换个明显的地方有这么难吗?”在近半小时里,前后有20多位顾客不由自主地跟生产日期“斗眼力”。

    记者发现,这些袋装生鲜食品的外包装是透明的塑料材质,标示生产日期时均对“钢印”青睐有加。据了解,“钢印”是借用高热将塑料烫出凹凸不平的日期,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低,缺点是不容易看清,尤其是与封口处的压痕叠加时。

    黑色喷码一刮就掉

    酸奶瓶上的黑色数字,用指甲轻轻一刮就消失了。“都是现代化技术,连指甲都敌不过,这日期会不会被篡改啊?”在宣武门沃尔玛超市,陶先生从货架上拿酸奶时,不小心刮花了瓶身上的生产日期,不禁担心起日期的真实性。对此,超市服务员回应称,超市绝对不会篡改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厂家制作上去的,我们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陶先生遇到的是个例吗?记者购买了一样的酸奶,又随机选择了三种瓶装饮料,试验发现:印在瓶盖或瓶身上的生产日期,用指甲抠个十来下,基本上就化作黑色粉末脱落了。除此以外,生产日期数字模糊、颜色与底色相同,不便于顾客辨识等情形也较常见。

    “见外包装”玩“躲猫猫”

    对于“生产日期见外包装”的食品,许多人找得直头疼。“前后左右就那几个地方,肯定能找着。”在长安商场地下超市,王女士传授给记者“寻找”的心得:不是在封口、底部、中部就在正面、反面,再不然就躲在边边角角、接缝处。

    记者翻看了巧克力、牛肉干、食盐、豆腐等食品包装,生产日期标示得五花八门,位置也各不相同。根据2004年发布的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生产日期应清晰标示,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如生产日期标示“见包装物某部位”,应标示具体部位。也就是说,只有“见外包装”这几个字的标示方式是违规的。但该标准并没有对生产日期的具体标示方式和位置做出要求。记者 汪丹

编辑: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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