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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奶粉当婴幼儿奶粉售 消费者获赔千元
江苏消费网 (2010-11-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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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讯(徐红莲 记者刘文新)重庆开县一门市将中老年配方奶粉当做婴幼儿奶粉销售,不识字的刘某将奶粉喂给10个月大的婴儿,发生大便结燥、啼哭不止等症状,被迫送往医院治疗。经开县消委会温泉分会调解,门市赔偿消费者刘某医疗费1000元,并退还消费者奶粉款78元。

  今年8月中旬,开县消委会温泉分会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温泉分会调查了解到,该副食门市由于疏忽大意,误将一款中老年配方奶粉当做婴幼儿奶粉销售给刘某。消委会向当地卫生部门咨询后,确认该婴儿是因为误服中老年配方奶粉后才出现不适症状。经调解,副食门市同意赔偿消费者刘某医疗费1000元,并退还消费者奶粉款78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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