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通讯员王 波 熊晓琴)10月14日,因出售的月饼内有一只苍蝇,湖北省十堰市华量新超市不仅支付了消费者10倍的赔偿金,还接到工商机关的一张5000元罚单。
9月21日,消费者胡某到十堰工商局张湾工商所投诉,称在某超市购买西安“秦生园”牌月饼,回家后发现一个月饼未打开塑料包装里面竟然有一只苍蝇。接到投诉后,张湾工商所遂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通过查验购货票据、拍照取证,初步认定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该所当场督促超市迅速对该批次的西安“秦生园”牌月饼全部下架退市。
对华量新超市生产经营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张湾工商所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九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由超市支付消费者10倍赔偿金共计23元,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