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向昌平消协投诉称,其妻子在昌平一家金凤成祥店购买了一斤散装饼干,共花了20多元。回家后给女儿吃了一根巧克力棒饼干,不想女儿嚼到异物呛咳出来。李先生发现,半截饼干里有一个硬物,仔细确认后发现是一块茶色玻璃碴子。李先生遂投诉到消协。此后,消协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经调解,商家同意赔付10倍价款及登门道歉。但第二天李先生又找到消协,称商家只同意赔偿100元。消协于是再次调解,商家最终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同意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计200元,并一次性补偿误工费等损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