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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评论

时评:中秋月饼不能承受之“规则”
江苏消费网 (2009-09-18)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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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对月饼的“计量检验”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包括测量工具、测量方法等,譬如测量设备规定为电子秤或电子天平、钢直尺等。据悉,该《规则》已于9月1日实施。(近日《新文化报》)

  围绕月饼生产和销售的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到了规定测重设备必须为电子秤或电子天平,测量包装设备必须为钢直尺……法学学者说,法律不能细化到夫妻卧室,夫妻之间还躺着一条法律———标准规则多了,不仅令人无所适从,还难免使一些标准流于形式。

  规则过于平白与规则叠床架屋一样,会失去应有的严肃性。目前围绕月饼生产和销售的法规规则,已是日渐稠密。居于顶端位置的《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不必说,月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具有“一统江湖”的气势,而除此之外,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月饼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和限量,均有明确规定;国标《糕点、面包卫生标准》对月饼中的微生物指标也有明确细分的规定,譬如菌落总数不得超过多少……一块小小的月饼,已经承载了太多的法律条规。

  我们当然需要一些强制措施来保证月饼的质量安全和节约包装。但并不代表必须要钻进标准规则稠密化的胡同。相反,太多的标准规则一方面让生产企业疲于对照;另一方面让执法检查多头参照,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标准规则太多、太分散的始发弊端,丝毫不亚于社会生活中的多头执法,头绪越多越容易形成混乱无治的局面。与其单独发布“计量检验规则”,还不如在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统领之下,将若干内容归入其中。(燕 农)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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