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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乙肝病毒携带者终获得健康证
江苏消费网 (2009-09-18)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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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9月17日报道 为了拿到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南京某大学学生小陈(化名)经历了多次波折,本报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下午,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向记者通报,经过上级部门批准,他们决定向小陈颁发健康证。据悉,小陈是江苏首个拿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

卫生部门研究后决定发证

本报报道引起了卫生主管部门的关注。昨天下午,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黄云霞副局长向记者介绍,在看了本报的连续报道后,他们非常重视,立即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作了汇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汇报后,于昨天上午召集专家和行政部门主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小陈申领健康证一事进行了研究。会上,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小陈发放健康证。随后,小陈高兴地从玄武区卫生局蒋健局长手中接过了贴着她照片的健康证,而小陈大前天赶制的锦旗,也终于送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的手上。“我代表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感谢你们”,小陈激动地说。

小陈领证符合食安法条例

此前,我国第一位拿到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其申请的理由便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而玄武区卫生局黄云霞副局长也介绍,此次南京卫生部门给小陈发证,也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进行的,该条内容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虽然小陈拿到健康证有点特例的性质,但毕竟她代表了一个群体,以后,和她类似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在南京申领健康证呢?玄武区卫生局几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仍然没有正式的文件下来对此进行具体规定,但他们已经建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以便基层卫生部门参照实施。以后,类似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可以在南京申领到健康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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