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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质疑培训学校“霸王条款”
江苏消费网 (2017-11-21)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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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课外辅导班等市场持续火热。其中,“退费难”的问题屡见不鲜,宝鸡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补习班退费难

  昨日,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孩子今年上七年级,9月份在渭滨区一家名为“宝鸡博林英语培训学校”的培训机构报了语文科目的补习班,一学期16节课,费用960元。

  “上了6节课,效果不太好。”李先生说,补习了一段时间,孩子不愿意再去了,学习成绩提高也不明显,他和孩子商量后决定不再补习,于是就去补习学校退费。

  “钱不多,但是学校不应该有霸王条款。”李先生去退费时,补习班的负责人一开始不愿意退,协商后愿意退了,但已经上了每节课要按100元扣费,加上李先生孩子耽搁的两节课,一共8节课收费800元,只退160元。收费时按60元一节课收,退费时却按100元一节课扣,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李先生气愤地说。

  宝鸡博林英语培训学校一位马姓的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李先生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学校关于收费方面一直是公开透明的,如果说一节课按60元收的,那退费肯定也是60元。

  除非有一种情况,一个学生报几门科目,总费用会优惠,那退费时肯定就不是按此标准退费了。李先生所反映的事她接下来会跟学校工作人员和李先生进行核实,会如实退还李先生相关费用。

  遇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可举报

  宝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其收费一般由培训机构自行决定,是放开的,不用向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因此,只要培训费得到家长的认可就行。不过,社会培训机构在收取培训费前,必须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做到明码标价,不断规范收费行为。

  今年3月14日宝鸡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通告》,要求通过政策宣传、排查摸底、督促整改、审核审批以及联合执法整治等系列工作,对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秩序进行整顿规范。对未经审批擅自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整改达到办学条件的及时审批;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今年7月27日、9月22日,宝鸡市教育局共公布了三期《宝鸡市具备资质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公告》。华商报记者查看发现,其中渭滨区公布的60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没有“宝鸡博林英语培训学校”。

  李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会将此事反映给渭滨区教体局。

  宝鸡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各区教体局监督电话:金台区:3801022、渭滨区:3959301、陈仓区:6212739、高新区:8662532。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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