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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微信群亦需有公共意识
江苏消费网 (2017-10-13)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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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作为便利的社交工具,越来越受到大众欢迎。据腾讯公司财报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微信月活跃用户数量达9.63亿,比2016年同期增长19.5%。而微信群就如同一个成员的集合,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发表自己独特的意见,并公布相关的信息。某种意义讲,微信群已成为一个群聚性公共场所,让每个人都能通过虚拟的网络,进行交流与交际。

  微信群有如此便利的功能,自然深受学校和家长的推崇。教育是学校和家庭双方面的事,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异常重要。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家长与老师、家长之间的交流面临一些困难。家长群的建立,从技术上解决了交流的瓶颈,让家校沟通变得更加方便而快捷。

  不过,从无意识的“拍马屁”,到观念不合的互怼,再到聊一些过于家常的事,或者把私聊的议题放到公共场所,都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反感,并破坏家长微信群良好的氛围。很显然,这些现象,背离了建群的初衷,影响了功能的发挥,也会导致彼此关系的不和谐。若不加以约束与自我控制,在影响正常交流的同时,也会损及彼此之间的形象。尤其是一些家长微信群并没有对孩子们设防,若是没有禁忌和守住底线,对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也会造成伤害。

  究其原因,还是一些家长的公共意识不足,未能把微信群之类的社交平台视为公共场所,而是单纯的将其视为隐秘的网络行为,未能做到像现场交流般严格要求自己。假若我们每一位家长或者老师都能意识到,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跟在实际中具有一致性,只是表达的方式和渠道不同而已,则可能会多一点公共意识,在每说出一句话之前,都想想是否合适,是否会对别人造成影响,损害公共形象。

  常言道,以小见大。家长微信群看似是个新鲜事物,但它反映出来的问题其实是一贯的,即网络行为本身是现实行为的延伸。比如不顾及公共场所的说教,不顾及身份的逆身教育,都是公共意识不足的表现。当个体汇集成群体之后,如何发挥管理者的作用,如何让个体恪守边界,继而转化成为对公共秩序的尊守,需要不断提高每个人的公共意识和公共责任。

  人的公共意识体现了道德水准,也考验着制度约束的效力。从内因上看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这就要求每位家长和老师,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顾及公共规范、公共利益、公共环境、公共参与维度。从外因上讲,也要制定一定的微信管理规范,尤其是老师和一些家委会成员,要发挥引导和管理者的作用,对违反规范的言行及时进行干预,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微信群乱象是检验公共意识的一把尺子,值得家长和学校共同反思。家长和老师都是育人者,若是连自身都无法遵守公共秩序,显然无法扮演好教育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从教育的功能来谈,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之外,如何增强家长和老师的公共意识,如何让他们成为更称职的教育者,同样是家长微信群带来的思考。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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