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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南京规定学校违规招生校长或被行政处理
江苏消费网 (2012-04-16)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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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文件,要求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强制考生填报本校或指定学校的志愿,对违反招生政策严重的,将对校长给予行政处理。
  
  按照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生规定,在采集考生信息时,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考生真实情况;在评卷工作中,不得发生失察、失误的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徇私舞弊或未经集体研究“暗箱”操作,不得为考生出具任何虚假证明。
  
  而教育部门对招生学校规范招生也有明确规定,要求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不得强制考生填报本校或指定学校的志愿;坚决防止和杜绝无计划招生、无审批手续录取等现象;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对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的各类学校校长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理。(钱红艳)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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