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培训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苏州科技学院校园手机一卡通“卡”住学生自愿
江苏消费网 (2011-09-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新生报到现场,除了苏州电信公司展台没有其他运营商进驻

     ◆每个新生都分配了一个天翼手机号,和其学号绑定

  不久前,本报陆续刊发文章,报道了一些地方电信运营商在校园涉嫌捆绑推销电信服务项目的现象。7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再次强调要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然而,8月下旬,本报江苏记者站接到部分苏州科技学院大一新生反映称,该校向新生下发的《2011新生宝典》中写明,9月开学起全校全面启用校园一卡通系统,只有使用天翼手机并开通校园一卡通才可以接收学校各类集体通知。新生们认为,该校的做法涉嫌强制推销电信服务项目。记者就此赶赴苏州市展开调查。

  校方称未强制学生购买天翼手机

  9月2日,针对学生反映的上述情况,苏州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宫向阳及党委办公室主任董巍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今年我们与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信公司)签订了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合作协议,由他们负责本校的数字化建设,并在资金上给予扶持。”董巍峰介绍说,苏州电信公司出资600万元用于苏州科技学院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协议约定5年内苏州电信公司享有该校每年迎新生活动期间两天的优先入场权。苏州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11号文件证实了董巍峰的说法。该文件中称,“2011年9月3日至9月4日为苏州电信营销活动时间,9月5日至9月11日为苏州移动和苏州联通营销活动时间”。

  “我们确实和苏州电信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并没有强制学生购买天翼手机,是否购买全凭学生自愿。”宫向阳称,不购买天翼手机的学生可以只使用学校免费提供的集食堂用餐、宿舍及图书馆门禁等功能的普通校园卡。

  每个新生都分配了天翼手机号

  9月3日上午,记者在位于苏州市新区长江路的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的新生报到现场看到,一辆辆满载着新生的大巴驶入校园广场,广场周边设有学校各部门及各系的新生迎接点。苏州电信公司临时设立的营销展台位于广场的一侧,现场设置的天翼手机广告宣传牌非常醒目。记者在广场上没有发现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展台。

  2011级新生小黄告诉记者,报到时,学校给每位新生发了一张普通校园卡,同时还发了一张与手机卡类似的卡,学校工作人员说该卡不仅涵盖了普通校园卡的所有功能,且与宿舍宽带绑定,具有普通校园卡不具备的上网功能,要开通该卡的“校园手机一卡通”功能,需要到苏州电信公司的展台购买一部天翼手机。“迎新的学姐还告诉我,如果不买天翼手机且未开通校园手机一卡通,不仅在宿舍用不了宽带,还接收不到学校发布的官方信息。学姐还说,每个新生都分配了一个天翼手机号,和学号都已经绑定了。”小黄对记者说。

  小黄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校下发的《2011新生宝典》,其中写明,全校于2011年9月开学起全面启用校园一卡通系统,一卡通系统和天翼手机实现了全面捆绑,只有使用天翼手机并开通校园手机一卡通才可以接收学校各类集体通知。

  记者在苏州电信公司展台看到,正在购买天翼手机的张同学一报出自己的名字,工作人员很快就找到了其学号和一卡通手机号。张同学付了440元之后,工作人员把一部天翼手机递了过来,同时告知该手机每月有55元的套餐最低消费。“我是苏州市本地人,已经有手机及号码了,再买一部手机有点浪费,但又担心收不到学校的通知,有什么办法呢。”张同学无奈地对记者说。“这实际上是强迫消费。”新生家长徐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才花2000多元给儿子买了个新手机,没想到一进大学又得重新买。

  9月3日下午,记者到位于苏州市滨河路的苏州科技学院江枫校区进行调查,发现的情况与天平学院基本相同。

  学生有权拒绝校方强制消费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0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与江苏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校园及周边电信业务营销行为的意见》,其中规定各高校不得强制学生使用学校或学校下属部门制定的电信运营公司的手机卡或服务,不得将办理或开通电信业务作为入学报到的前提条件,并且学校要允许多家运营商进入校园开展竞争性营销服务活动,坚决抵制垄断营销,以确保广大师生的通信自由选择权。

  9月6日,针对记者调查的情况,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黎冬表示,购买天翼手机并开通校园手机一卡通是一种消费行为,学校推行校园信息化建设则是一种管理行为,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将消费行为和管理行为“联姻”,则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学生有权拒绝学校上述涉嫌强制消费的做法。

  江苏省记者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高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推进校园数字化建设无可厚非,但不能以利用学生资源、捆绑学生消费为手段,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开展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记者手记

  近年来,不少学校的校园数字化建设是依靠电信运营商垫资实现的,校方因此与合作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协议,保证其利润空间。要彻底整治校园通信市场的恶性竞争问题,不能仅靠学校或电信运营商的自律,还需要通信管理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只有斩断相关利益链条,才能让校园通信市场回归到规范运营的道路上来。

■胡 婕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