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苏茂华)“端午节我想去上海旅游,从网上花200元钱买了张价值500元的旅游消费券,这样一来,能省一大笔钱。”今天,读者李女士高兴地展示她的“战利品”。记者发现,随着多个城市采取发放旅游消费券的方式刺激旅游消费,一些有券的市民因为不能按计划出游,便将消费券在网上出售,网络购券、换券变得火爆起来。
记者登录某网站论坛看到,叫卖旅游消费券的帖子非常多,上海、杭州、大连等很多城市的旅游消费券都有销售。消费券用处很多,可在旅游景点、酒店等场所抵现金消费,或者持券进景区享受超低优惠,由于出售价格很低,因此很受欢迎。业内人士提醒,虽然旅游消费券能省下不少钱,但购买或交换时一定要弄清各种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及限制。目前市场上的旅游消费券名目众多,在网上交易的消费券也是鱼龙混杂,不少消费券都有明确的使用限制,比如一些景区发放的消费券只能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之外的时间使用,还有的消费券采用“实名制”方式,在领取时就已经记录上了相应领取人的身份证后四位号码,使用时需持身份证才能使用。因此,消费者在网上交易之前,一定要先将消费券使用情况了解清楚,否则买来的券可能变成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