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承诺未兑现引发7起诉讼
7名学生起诉山东省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要求退还学费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接受培训入学即签就业协议,起薪3500元以上……”看到这样的宣传,陈治国、胡军、郭登胜等7人交了学费,选择了在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汇众益智学校)上学,不料毕业后不仅没有获得所宣传的高薪,连合适的工作都没有找到。日前,他们7人以虚假宣传为由,分别将该校诉至法院。目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
陈治国诉称,2006年6月,他在济南市某报纸上看到了汇众益智学校的招生广告,宣称定向培养动漫游戏人才,学员接受培训入学即签就业协议,起薪达3500元以上等。随后,陈治国来到该校咨询,得到了同样的承诺。陈治国遂辞去已有的工作,交了1.68万元的学费来到该校学习游戏制作。
经过8个月的学习,陈治国毕业了,经学校推荐到一家广告公司做业务员。由于收入和学校广告承诺的“起薪3500元”相差较远,陈治国便拿着广告去找学校,要求按照广告承诺安排工作。经协商,陈治国被安排到学校就业部工作。任职一年后,学校将其辞退。因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陈治国将汇众益智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退还学费1.68万元。
今年年初,和陈治国有着类似遭遇的胡军、郭登胜、王玉雷先后将汇众益智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加倍返还学费1.9万余元。5月18日,该校学生孙康、冯会亮和冀民哲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孙康、冯会亮要求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加倍返还学费1.9万余元,冀民哲要求学校退还学费1.9万余元。
●相关案例
汇众益智学校诉学生诽谤一审败诉 2008年年底,在陈治国、胡军起诉学校时,汇众益智学校以其二人曾向其他“学生家长散布我校是骗子学校的谣言”,影响学校声誉为由,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陈治国、胡军赔礼道歉,为学校恢复名誉,消除不利影响,赔偿因行为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107980元。
今年4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学校的诉讼请求。法院在一审判决书“案后附语”中写道,济南汇众益智培训学校应“在今后的招生工作中注意履行承诺,在招生宣传中注重实事求是,不仅考虑眼前利益,更应考虑长远利益”。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王照重)
●相关链接
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汇众益智学校被罚款2万元 5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局了解到,根据学生举报,工商机关对汇众益智学校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认定该校招生广告属于虚假宣传,违法了《广告法》,并对其作出处罚。
5月15日,陈治国、胡军接到了山东省工商局关于二人举报汇众益智学校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问题的回复。经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查明,该校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含有“起薪3500元以上,名优企业班限招48人”、“月薪6000元,工作无忧”的内容;学生入学后,学校只与学生签订就业推荐协议,协议中没有广告所承诺的内容,无法兑现其在广告中的承诺,属于《广告法》所规定的“利用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第37条规定,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要求汇众益智学校停止发布该广告,以等额广告费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罚款两万元。(王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