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计划:372人均为定向培养
据了解,本次招录计划为372人,其中公安系统300人,司法行政系统72人。培养试点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江苏警官学院。
本次招录计划共分两个培养学历层次:专科班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50名,司法行政系统32名,实行高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班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250名,司法行政系统40名,采取专科学历起点的专升本和本科学历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完成规定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两班学制均为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经考试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属省级政法机关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由招录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到定向单位报到后有一定的服务年限,本科试点班的满7年,专科试点班的满9年,方可交流。
招录对象:
两类人员有优录政策
据公告,本次招录对象一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报考须具有江苏省户籍;另一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专科学历的报考限江苏生源。
本次招录对象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4日至1991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专科班的,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报考专升本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此外,本次招录对两类人员有优录政策,一是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二是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定向招录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考试类别、培养院校、培养专业(方向)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和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两网站查询。
考试内容:要过笔试、体检、面试三关
对报考者来说,本次考试特别重要的有三关:笔试、体检和面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A)两科,教育学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和《申论》(B)两科,教育学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笔试时间8月29日上午9:00-
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14:00-16:30《申论》(A、B);8月30日上午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09年9月中旬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查询。
网上报名:7月24日起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7月24日9:00-7月2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7月24日9:00-7月31日16:00。
考生报名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