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凡经南京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09届南京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就业援助。
据了解,人事部门将委派专人负责,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学历等不同情况,通过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开展个别就业指导、安排参加见习实训、推荐就业岗位等多种形式的专项就业援助,实现困难家庭毕业生当年就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的“就业援助”模块进行网上登记,然后持南京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毕业院校提供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的原件,到南京人才大厦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据悉,凡接收首次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获得政府给予的5000元一次性安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