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辽宁省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工作将于2008年11月18-23日进行,家长不能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辽宁省人事厅提醒考生,体检时不能隐瞒病史,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将按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按时参加。如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要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等待招考部门通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也可以直接向招考部门询问。体检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2寸照片,以及体检费约430元(省监狱劳教系统体检费约350元)。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