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如果不做传销)就扔进海里。”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一起传销典型案例,涉案的传销组织设置整套暴力操作规程,采取直接威胁的手段,要求被害人出资购买根本不存在的传销产品。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被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暴力传销案二审日前宣判,刘某等50名传销人员被判刑,其中8名被告人被依法改判2年10个月至15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诱人入伙暴力敛财
据调查,刘某等人构建的这个传销组织,自上而下设置了“总管、经理、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等5个层级,以“拉人头”“购买产品”的方式发展下线,暴力敛财。该组织从广东入闽西转浙江,后又掉头南遁,迁至厦门市同安区。这个传销组织实际没有任何营业项目,就是拉拢成员、暴力敛财。
据介绍,这个传销组织的成员通过电话、网络聊天等方式联系自己的亲戚朋友,以游玩、介绍工作、谈恋爱等为借口将其骗来之后,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采取搜身、闷头呛灌、拳打脚踢、威胁恐吓等手段,控制被害人购买他们所谓的产品。被害人一旦陷入该传销组织,不仅人身自由被限制,银行卡里的钱也要被搜刮。
经办此案的警官介绍说,这个团伙暴力倾向严重,不少成员刚被拉来加入该组织时都会受到“特殊待遇”,只要被害者稍有不从,便找来多名传销组织成员对其拳打脚踢,甚至用纸巾沾水,一张张贴到受害人的口鼻上,让其无法呼吸,以此来恐吓被害者交钱入伙。
该组织成员许某讲述了自己被骗时的遭遇:“我一开门进去,门旁边就出来几个人直接用毛巾捂住我的嘴,摁倒在地上,我一挣扎,他们就抓住我的头发往地上撞。”黄某应前同事王某的邀请到厦门旅游,刚到同安区一出租房,就被捂嘴反押手,并被按到墙上,随身物品及首饰随即被搜走。见黄某不是很配合,传销团伙就开始拍打头部、用烟头烫手、用银行卡塞嘴,并用语言恐吓。看到黄某害怕了,该团伙就接着给黄某洗脑。7天后,黄某写申请加入这个组织,并花费5.04万元购买了18套所谓“产品”,每套产品售价2800元。
受害人变身加害者
在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期间,这个传销组织还通过上课洗脑,逼迫被害人以每套2800元的价格购买根本不存在的产品,一旦被害人购买了产品就会被视同自愿加入组织,成为一名新成员。传销组织随后会动员新成员再去诱骗自己的亲戚、朋友。
被告人陈某承认,她被逼加入传销组织后,开始诱骗自己的亲戚朋友过来“赚钱”,每骗一个人过来,她就可以赚得367.5元。
庭审中,很多被告人辩称自己也是被害人,也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据了解,一些成员被骗加入后,又对新来的被害人进行控制,变本加厉地向新来的成员索取财物,甚至有的被害人被解救出来后,又找到传销组织新窝点重新加入。
厦门市同安区警方陆续接到外地群众被骗到同安从事传销活动的举报信息。经过多方调查和摸排,同安刑侦大队锁定了位于辖区内祥平、新民两个街(镇)的几个传销窝点。2015年春,警方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捣毁这个特大传销组织,先后抓获传销组织成员50人,其中36名男性、14名女性。
数罪并罚8人被改判
该传销组织被捣毁后,50名成员均被提起诉讼。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对50名被告人进行判决。检察机关在查看案件细节时,发现部分被告人情节相近,但量刑轻重差异明显,遂依法提出抗诉。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传销组织暴力色彩浓厚,从侦查机关现场缴获的证据来看,该组织有一整套操作规程。被害人被骗入传销窝点后,组织成员即采取直接威胁的暴力手段,要求被害人当即出资购买虚假的传销产品,被害人不得不从,施暴者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实施多个行为,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和其他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在解释抗诉的原因时称,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固有属性,对于被告人之间的量刑失衡应当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纠正。
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采纳了同安区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对其中8名被告人依法改判,分别判处其2年10个月至15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