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19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和相继被法院判决,日前,由公安部督办、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历经两年侦破的“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完美收官。该案也是株洲市公安机关侦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案件,国内参与“维卡币”传销账户超过200万个,涉案金额近150亿元。
举报牵出网络传销案
2016年3月初,株洲醴陵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自2015年年初以来,当地人王某以醴陵市某宾馆为据点,以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为道具,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发展、吸收下线400余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醴陵警方经初步查证发现,“维卡币”网站设立高额入会门槛,并通过激励会员以“拉人头”方式层层发展下线获取高额返利,运作模式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6年3月15日,醴陵市公安局对王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并立即向株洲市公安局汇报。株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并成立专案指挥部,由经侦支队牵头,共投入200余名警力,组成“3·15”专案组,全面负责该案侦办。2016年8月20日,“3·15”专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围绕“资金流、信息流、人流、物流”4方面要素,专案组通过对低层“网头”王某的资金动态进行追踪分析,绘制资金流向图,找出可疑账户并推断账户持有人在该案中的作用,从而呈现出“维卡币”传销组织的基本架构。
经过两个多月的梳理,一个跨境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以高额回报诱人参加
通过侦查,警方初步掌握了“维卡币”传销组织的基本情况及盈利模式。“维卡币”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号称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鲁某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该组织声称“维卡币”升值空间大,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诱骗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并设立门槛,会员一旦注册就不能退会,不能退款,但不会事先告知,具有欺骗性。
据介绍,要成为“维卡币”组织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不同级别的“门槛费”,以获得相应级别激活码,才能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门槛费分为:入门级130欧元、进阶级530欧元、专业级1030欧元、高管级3030欧元、大亨级5030元、至尊大亨级12530欧元、节日大亨级18830欧元、二合一套餐31330欧元、三合一套餐36330欧元,其中30欧元为入会手续费,以欧元为计价单位,依照1:7.7汇率计算。
警方调查判断,“维卡币”组织实质上系要求参加者支付相应金额购买激活码以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并按照投资的金额及发展的先后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
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全球“维卡币”开户总数达1077万余个,其中,中国内地开户数达147万余个。全球激活码总数达480万余个,约合158.59亿欧元;中国内地激活码总数达142万余个,约合19亿欧元,其中,已使用的激活码总数达76万余个,约合9亿欧元。从该组织最高层鲁某到醴陵警方发现的组织成员王某,层级已达79层。警方共调查嫌疑账户2万余个,分析账户数据2000余万条,查明“维卡币”传销组织在中国境内有27个资金池账户,查扣、冻结涉案资金共计约16.07亿元。
119名传销分子落网
专案组紧盯案发地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目标,自下而上,顺藤摸瓜,全力抓捕,确保打击传销网络不断层、不断级。按照部署,参战民警分成14个小组,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珠海、中山、武汉、福建、江西、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地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采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按计划步骤实施查控和抓捕。
2016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李某某、王某等人分别在广东深圳和湖南醴陵被抓获归案。6月2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江西萍乡被抓获归案。7月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广东惠州被抓获归案。8月至11月,该传销组织上线成员宋某某、杨某某、易某某等人陆续落网。据统计,2016年,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2017年1月至今,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到案的119名嫌疑人均对参与“维卡币”网络传销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12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将首批3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1人作不诉处理)。2017年9月8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决,段某某、李某某等2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33名被告人均获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并处1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没收涉案资金13.68亿元。
日前,该案第二批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