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2018—秦风行动”,以巩固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果。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查处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的传销活动;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强化传销活动多发、易发地区的整治。
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捣毁其传销网络;对诱骗他人非法聚集培训、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予以拘捕或治安处罚,并坚决取缔传销窝点;对受骗参与传销的群众,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并予以遣返。
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严查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加强校园防范传销工作,控制传销活动场所,依法规范直销行为,强化法制教育宣传,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传销综合治理。
据悉,本次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