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是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企业开展培训活动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为真正提高直销员各方面素质,企业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直接负责直销员的培训工作。首先,要掌握拟从事直销人员的个人情况和文化背景。其次,应制订培训计划、设立培训组织机构、建立培训指挥协调和监督控制机制等。第三,为了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直销企业事先应当对直销培训员的素质、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地点的选择和参加培训人员的总数、安全保卫措施等作出全面、系统、合理的安排。
二是设计科学的培训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应保证拟从事直销的人员在加入前能够充分了解到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特点。在培训课程体系中,除了应当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直销理论知识、直销行业情况、推销技巧、企业基本制度及产品介绍外,企业还应注重拟从业人员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是对直销培训员要严格监管。《直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等条件。另外,《直销管理条例》还规定了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此外,《直销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除此,《直销管理条例》还规定了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考试;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等内容。
另外,通过合同的形式确立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从法律上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这就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直销业务的透明度,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可能引发争端的领域进行监管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