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公布2015年第三季度该市部分超市、专业市场和专卖店的电器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雅兰仕、先科、夏新、金正等18款标称品牌电器商品不合格。
抽检结果显示,存在问题的电器项目主要是标记和说明、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元器件、端子、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项目等。
根据国家的标准要求,标志和说明书应标有制造厂或责任经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机型代号或型号。18款不合格批次电器商品均存在标志和说明书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被检测机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标记和说明应注明电源性质,采用正确的电源性质的符号,标示额定电源电压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电源频率、额定消耗电流或额定消耗功率。而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元器件、端子、电源端骚扰电压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关于电网电源的断开装置,说明书应当具有正确的说明;用电源插头或器具耦合器作为断开装置,则说明书应符合标准要求;熔断器座附近有正确标记;电源插销到插头边缘的距离不小于6.5mm。
此外,记者从披露的抽检信息中发现,18款不合格的电器商品均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
武汉市工商局已责令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