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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用取暖家电别“贪热”
江苏消费网 (2014-12-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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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广州讯(孔思敏 记者黄劼)天气寒冷,市面上各种电热水袋、电暖器、电热毯等取暖小家电深受消费者喜爱。广东省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提醒消费者,要正确选择使用取暖小家电,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佛山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要到正规经营商店购买取暖小家电和正确使用取暖小电器,挑选有“CCC”标识、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明齐全、售后服务完善的品牌,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消费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不能“贪快、贪热”。如,在使用电热毯时,要平铺使用,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尽量不要使用“超龄”电热毯;在浴室等潮湿环境下使用电暖器,要购买防水溅、陶瓷发热体等型号的电暖器,以防造成伤害;电暖器工作时不能覆盖物品,因电暖器表面温度较高,一旦覆盖物品,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不但会造成烧机,有时也可能造成火灾。同时,不宜与功率较大的电器同时使用,否则容易损坏电暖器;电热水袋在通电储热时,要放平整,切勿放置在纤维织物和不耐热的物品上,以免在充电发热过程中损坏物品,并且严禁在通电状态下使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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