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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仅四成以上家庭配备节能家电
江苏消费网 (2014-08-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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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8月2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上海消费者节能家电使用和需求调查》显示,45.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家中有节能家电,六成以上潜在消费者表示计划购买节能家电。

 

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已经购买节能家电的消费者愿意继续购买节能家电,而六成以上的潜在消费者表示计划购买节能家电。可见,节能家电市场消费已度过导入期。

 

价格是影响消费者选择节能家电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发现,虽然家中拥有节能家电的受访者七成以上认为节能家电的价格比普通家电贵,但依然选择节能家电,说明其能够接受家电的“节能”溢价。此外,潜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节能家电价格是不超过普通家电价格的35%,尤其青睐高于普通家电价格10%以内的节能家电。

 

消费者节能知识的不足影响家电节能效果的体现。数据显示,36%的消费者表示没有见过节能产品认证标识,七成消费者能够完全理解能效标识的含义。专家指出,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知识直接影响对节能家电的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目前还有待提高。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提出“引导经营者生产、销售或者提供绿色环保的商品和服务,倡导消费者进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随着未来能源价格逐步推广阶梯计价,并逐年上涨,节能家电的需求将继续增长。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分析家电类消费投诉发现,家电企业故意炒作“节能”概念,广告宣传及销售人员夸大节能家电的作用,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为此,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家电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向市场提供真正有效的节能家电产品。加强成本控制,在消费者愿意承担的节能成本区间内提供好的产品。此外,销售企业要有意识地对节能家电的特征、识别方式和使用技巧进行必要的宣传。政府要建立节能家电推广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家电能效标准,倒逼企业升级产品能效,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同时,加强对节能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确保节能家电真正节能,对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对不诚信企业进行严处,确保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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