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省家电行业服务协会日前出台了山西省首部《家用电器售后安装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销售商在使用“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等销售推广及广告宣传用语时,必须明示免费项目。
山西省家电行业服务协会孔建华会长表示,家电售后安装服务目前良莠不齐,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在安装材料上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了大量消费者投诉。针对此种乱象,该协会专门出台了《办法》。今后,家电销售商、服务商提供有偿服务项目及需要收费的材料和零配件,要实行明码标价。有固定展示场地的销售商或服务商,在商品销售场所可以设立专门柜台,或以其他方式将安装所需的材料、零配件展示,标明各零配件的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规格、型号、价格、商标等详细信息,但不能强卖。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销售人员要向消费者介绍商品安装的基本方法,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提供合理的安装方案。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问要予以解答,对超出免费安装服务的内容及配件进行售前告知。产品安装前,售后服务人员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及实际情况进行估算,拟定安装方案及所需材料和零配件明细单。填写免费安装内容以外所需材料、零配件(品种、数量、金额)、安装服务费用明细单,经消费者同意签字后方可安装。《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违者由该协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调查处理、曝光,并报送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