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 四川省自贡市消委会日前利用《消法》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成功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冰箱。
今年5月中旬,消费者胡某在自贡市某电器公司以7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电冰箱,运回家安装投入使用后第二天,便发现该冰箱开门、关门时发出奇怪的响声。胡某向销售商反映,销售商派人实地查看后为胡某更换了一台,但使用不到10天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胡某要求销售商再次更换被拒。胡某向自贡市消委会投诉,请求更换问题冰箱。
自贡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及时向经销商了解情况,但经销商认为该冰箱无质量问题和瑕疵。自贡市消委会按照《消法》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经销商提供该电冰箱无瑕疵的有效证据。经销商在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同意为消费者胡某再次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规格、同价格的电冰箱。(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