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日前,上海消费者徐先生以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尼康中国)对D600的宣传构成虚假宣传及对消费者的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尼康中国退一赔一。4月4日,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发出立案通知书受理该案。这可能是第一例因“黑斑门”状告尼康中国的案件。
2013年1月,徐先生花费10880元购买了一部尼康D600照相机。尼康中国当时在宣传册中特别强调全面的密封设计令D600具有卓越的防尘性能。然而使用几个月后,徐先生的D600就出现黑点。今年3月1日,徐先生将相机送到尼康维修处要求清洗。当天,维修处开具的维修单上注明“清洁图像传感器”。3月3日,徐先生取回相机却发现单据上的维修理由变成了“深度清洁,作为预防措施更换快门”,而在更换零件一栏赫然注明,相机被贴上了8条胶带。徐先生认为,D600存在产品质量瑕疵。
尼康相机存在“黑斑”缺陷的情况曝光后,3月18日,徐先生的代理律师向黄浦法院递交立案申请材料。起诉书显示,原告徐先生认为尼康中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及对消费者的欺诈,因此要求法院依据《广告法》及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令尼康“退一赔一”。
关于诉讼涉及的尼康D600相机广告的具体内容,徐先生称相关证据已提交给法院,暂时不愿意披露。
新《消法》首次对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其中明星通过虚假广告推销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受到损害的,将承担连带责任。对此,黄浦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暂未收到原告关于追究明星代言责任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