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过了保质期,维修是个大问题。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都有维修家电时被商家乱宰的经历,维修人员随意要价、同一零部件各家维修店报价各不相同等乱象频仍。
根据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将服务项目和零件收费标准明码标示。然而记者在城区的一些维修店走访发现,一般家电维修中,维修费全靠消费者和商家“自主议价”,维修费用令消费者“雾里看花”,不知谁真谁假。物价部门表示,消费者若发现维修店没有明码标价可举报。
记者走访 维修店内难见明码标价
昨日,记者对市区的一些家电维修店进行了走访。在塘贝新村附近的3家电器维修店内,均没有看到有维修收费标准的标示。
在一家维修店内,记者告诉维修人员家中电冰箱无法制冷。对方表示可能是雪种漏液,需要加固一个铁网,收取480元。当记者问到零件是否有价目表可查时,对方称:“没有价格表。”
在另一家维修店,记者以同样的问题问价,对方也表示需要加固铁网,要价260元。在这家店中,记者也没发现任何价目表。
不过,一些大型连锁电器城和品牌指定维修点均表示可查阅收费标准。鸿福路某连锁电器城工作人员说:“如家电在保修期内,可免费维修;已过保修期的家电的维修会根据价目表收取费用。”
物价部门 维修店不明码标价可举报
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韩钿旺表示,家电维修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但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价目表,将维修项目、标准予以明示。对于“上门费”,维修人员也应当在服务前向用户出示与经营场所公布的价目表内容相一致的标准。
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明确公示价目表的维修店和商家,可拨打12358 举报。(记者彭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