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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浙江宁波以旧换新商家竟拒收强卖
江苏消费网 (2011-01-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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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过后,家电消费迎来一拨热潮,不少消费者想赶在春节年前以旧换新。可让人苦恼的是,一些兼回收、销售资格于一身的家电商家玩起了拒收强卖的伎俩:你让我回收旧家电,就要到我这买新家电,要不就不给你输入交旧信息;你到别处买新家电,就别想让我为你上门回收旧家电。

手握“输入权”拒收强卖没商量

  近日,家住浙江宁波江东区的王女士在家电以旧换新时遭遇了一次强卖。她到一商场买了一台液晶电视,结账时工作人员告诉她以旧换新信息系统里没有她交旧家电的记录,所以不能享受国家补贴。听完这话,王女士一头雾水,一周前她让一家电卖场回收了3台电视机,怎么说没有回收记录?她来到该卖场查问,原来是因为她没有在回收旧家电的这家卖场购买新家电,所以一直没有输入信息。王女士被告知,只要她在该家电卖场买电视,立马给她输入信息,否则让她慢慢等。

  无独有偶,消费者蔡先生在宁波江东欧尚超市先购买了一台电视机,然后要求一家电卖场上门回收旧电视机。该卖场以蔡先生未在他们卖场买新电视机为由拒绝回收。蔡先生一气之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家电以旧换新分中标回收企业、中标销售企业和中标拆解企业。回收企业在回收完消费者的旧家电后,必须及时输入回收信息,只有回收信息录入系统后,销售网点才能将新家电信息录入系统,交旧买新的消费者才能办理补贴手续。这就给一些身兼回收、销售资格的家电销售企业以可乘之机,他们因为握有输入回收信息之权,便要求交旧家电的消费者现交现买。在此潜规则下,家电以旧换新先购后收的规定也形同虚设。因为家电销售企业听说购买人没有在自家店里购买新家电,就会以各种理由拒收旧家电。

回收是副业换新热情高

  翻开有关旧家电的交旧价格目录,就可明白为什么一些家电销售企业对吸引消费者购买新家电如此“热心”了。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的相关文件,交旧一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电脑补偿10元至50元不等,旧空调补偿多的也只有450元。所以一些“身兼双职”的家电销售网点将重点放在销售上,回收只是副业。

  据宁波市贸易局12312商务投诉热线统计,去年有关家电以旧换新的投诉,70%都是有关销售企业拒收强卖行为的。

政策有盲点维权要主动

  在浙江省商务厅家电以旧换新规定中,只是要求回收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输入相关信息,没有对时间作明确的界定,这给了部分企业拒收强卖的机会。

  遇到销售网点拒收强卖,消费者可通过12312商务投诉电话进行维权。根据规定,要是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中标企业屡有违规行为,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相关回收、销售和拆解资格。此外,消费者在交旧家电时,也要提醒回收企业及时输入信息。

  对此,有消费者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对回收企业输入交旧信息进行时间限定,如上海就规定回收网点必须在收购当天(24小时内)及时录入回收信息,这样消费者维权就有规可依了。 (宁波报)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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