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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电视机样机冒充新机惹纠纷
江苏消费网 (2010-12-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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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昱峤 王立为本报记者 薛庆元

  11月20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消费者刘女士为筹办婚事,在当地一家电卖场买了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机,价格为3980元,卖场称第二天就可以将电视机送到家里。次日,刘女士苦等一天也没有收到电视机。询问后得知,该款产品没有现货,卖场方面表示只要一到货就立刻送上门,绝对不会影响刘女士的婚事。

  直到11月27日,卖场才将电视机送货上门,刘女士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可是在查看电视机的时候,她发现电视机右上角有色差,尤其是蓝屏时,那一处明显变红。原来,卖场为了不影响刘女士结婚,将一台有瑕疵的样机送到了刘女士家中,刘女士为此十分不悦。婚庆结束后,她多次联系卖场要求换货或全额退款,卖场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刘女士只好向高港区口岸工商所12315投诉。

  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认为卖场在处理此事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结婚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谁都希望在婚庆中图个吉利、喜庆,但卖场的行为很难让消费者接受。对此,工商人员与卖场取得了联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指导。卖场最终将一台全新的液晶电视送上门,并向刘女士致歉,同时补偿其通讯费及交通费50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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