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燕京
近段时间多个部门的检测显示,不合格小家电产品有一个共同问题,那就是功率虚标。
国家标准规定,对于家电产品的加热功率,有正负偏差限制,实际输入功率与产品额定功率的偏差范围不超过-10%至+5%;对于电机功率,由于负载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规定了正偏差指标,一般不大于+20%。但四川省消委会对成都市场上的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开展的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23组样品中,有21组样品实际输入功率与标称功率偏差在-20%以上,其中有7组超过-30%,有1组的偏差甚至达到了-57.5%,虚标产品功率较为普遍。
另据成都市工商局公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小家电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在抽查的40个批次电吹风、剃须刀以及按摩棒等产品中,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输入功率和电流、内部布线、标志和说明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也公布了29种不合格小家电名单,不合格的内容主要同样是输入功率、电流、标志及说明、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等。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不合格小家电产品的功率虚标问题已经成为一种通病。另据业内人士介绍,产品的功率是表明该产品的耗电量和工作效率的。功率大的产品一般耗电量也大,同时工作效率也高,比如电熨斗功率为1000瓦的就不如1200瓦的升温快,温度的持续性也不如后者好。这也就给个别企业以可乘之机,为追求更大利润,便投其所好,虚标产品功率。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在使用时很难达到所期望的效果,且多花了冤枉钱。
四川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虚标功率对家电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造成了严重影响,亟待有关部门加强监管。